運用滅火器存在三誤區
1、撲明火
滅火器只能用於滅高級火災,
滅火器換藥要想起效必需控制機遇,這就意味著車主在發明汽車有異味冒煙時,應當即便用滅火器去撲救,否則見到明火後再去救,即便運用體積再大的滅火器也成了“無濟於事”。救火重在控制機遇,而非取決於滅火器自身的大小。
2、滅火頭
車主在運用滅火器時,
消防公司不能隨意往火焰外表噴,而是應當對准火焰的根部,並確認火焰整個被點燃後,能力將滅火器移開。
3、捂車蓋
針對有人以為關上引擎蓋,會讓空氣進入,讓火燒得更旺,金巍示意,即便不關上引擎蓋,空氣也是相通的,遇火後關上引擎蓋,第一時光找准著火點很主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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